2018年立法會九龍西補選,民建聯主席李慧琼前議員助理及一名主婦,被指以福袋誘使深水埗海麗邨2名居民,投票予民建聯鄭泳舜,涉3項在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罪罪成,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分別被判囚8個月。
辯方求情時指,案發時為李慧琼助理的54歲王維霞由內地來港,為新移民爭取福利,患有乳癌須接受治療,希望裁判官判處緩刑。
至於另一名被告、42歲被告鄧奕梅亦是由內地來港,辯方求情時指她的原居地並無民主和選舉文化,對選舉認識不深,因幫朋友犯案。
至於涉案的兩名海麗邨居民,官稱未見足夠證據證明兩人受「福袋」決定投票取態,裁定2人罪名不成立。
李慧琼早前回應事件,指王維霞曾在其議員辦事處任職助理,但對方未因案件求助,她無法亦不宜妄加評論,經查詢及核證,確認她與辦事處職員對王維霞所涉事宜並不知情,亦沒任何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