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7月31日太子站事件11個月,一名園藝店務員在旺角遭警員搜出萬用刀及摺刀,被控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不成立。
裁判官香淑嫻裁決時表示,被告自辯指當日順道把刀帶回公司,說法難以置信及牽強,惟現場平靜,沒有任何遊行、示威或集會,加上被告裝束不似示威者,亦無頭盔及防毒面具等,法庭認為控方未能作出唯一合理推論,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
被告劉梓麟,控罪指他於2020年7月31日,在旺角山東街及彌敦道交界,藏有一把黑色刀、萬用刀及摺刀。
去年7月31日太子站事件11個月,一名園藝店務員在旺角遭警員搜出萬用刀及摺刀,被控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不成立。
裁判官香淑嫻裁決時表示,被告自辯指當日順道把刀帶回公司,說法難以置信及牽強,惟現場平靜,沒有任何遊行、示威或集會,加上被告裝束不似示威者,亦無頭盔及防毒面具等,法庭認為控方未能作出唯一合理推論,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
被告劉梓麟,控罪指他於2020年7月31日,在旺角山東街及彌敦道交界,藏有一把黑色刀、萬用刀及摺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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