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區議員納入宣誓的《2021年公職(參選及任職)(雜項修訂)條例草案》今日刊憲及即日生效。
去年參選立法會而被裁定提名無效的岑敖暉、袁嘉蔚、梁晃維及鄭達鴻,區議員席位都懸空。其中梁晃維和鄭達鴻早前已辭職,岑敖暉和袁嘉蔚就因未經批准集結案被判囚超過3個月,喪失區議員資格。
條例列明,律政司司長可以立法會或區議會議員違反誓言,或不符合擁護《基本法》、効忠特區的法定要求,提出法律程序,有關議員會即時自動暫停職務,直至法庭對有關訴訟有最終決定。
此外,律政司亦可於任何時間提出法律程序,如果法庭裁定某議員某日開始失去議員資格,則由該日起,不再享有任何相應待遇,包括薪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