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李慧琼一名前議員助理王維霞,與一名海麗邨居民組織義工鄧奕梅,涉嫌於2018年九龍西立法會補選中,向兩名選民派發裝有約值100元物品的福袋,誘使他們在補選中,投票給民建聯候選人鄭泳舜。
二人今早西九龍法院被裁定「串謀在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罪名成立,案件押後至本月26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背景報告,期間須還押。
至於兩名接受福袋的被告同樣被控,裁判官認為無足夠證據證明他們投票受福袋影響,裁定兩人罪名不成立。
裁判官裁決時表示,選舉必須公平公正,賄選屬於嚴重罪行,不打算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兩名被告須還押候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