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報告稱,物流署需時甚久才能完成車輛採購的工作。
以2016至2019年期間已交付的51輛車為例,當中有22輛(43%)的採購程序歷時超過3年才能完成。截至去年,仍未交付的96項增添或更換車輛要求中,有5項已獲批超過逾3年。
另外,審計署抽查物流署2019年已輸入資訊系統的數據,發現5381宗個案稱用過車,但燃料或電力用量為零,有256宗個案,車輛的行車里數為零。
審計署亦發現,物流署自2015年起,展開10項部門運輸管理檢討,有8項已經完成,餘下2項則仍在進行。在8項已完成的檢討中,物流署需時甚久,介乎15.9至36.1個月才完成其中7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