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報告發現,政府成立的香港檢測和認證局有50%至71%的非官方成員,與香港的合格評定機構有關連,而在討論及通過展覽工作計劃時,有關成員並沒有申報利益。
報告指出,由2016年至2019年的4個年度,有11%至50%的參展機構,為與檢證局成員有關連的合格評定機構。審計署指出,檢證局須確保成員在會議上申報潛在的利益衝突。
另外,審計署發現,由2015年至2019年的5個年度,香港認可處有3個年度未達獲認可機構淨增長目標。在去年4月,認可處推出對醫用口罩測試和涉及新型冠狀病毒的聚合酶測試認可服務。
不過,截至今年2月,認可處僅接獲兩宗醫用口罩認可申請,但沒有批出任何認可。在獲政府認可的23間本地私營機構中,僅有5間就聚合酶測試取得認可處的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