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接受內地官媒訪問時表示,沒有一個制度是包治百病的靈丹妙藥,制訂一個符合當地實際情況的選舉制度尤為重要,為老百姓謀幸福、謀福利,經濟可以發展,國家的發展利益可以得到保存。
鄭若驊接受中新社專訪時表示,歐洲人權法院的判例指明,當某地完善選舉制度時,必須考慮該地的歷史發展、政治狀態、文化多元性等因素。因此,世界上所有地方的選舉制度都需要調整和完善,香港亦是如此。
鄭若驊分析稱,今次香港完善選擇制度修法的重點和特點體現在廣泛代表性、均衡參與、提升治理效能、改善行政立法關係、落實行政主導等幾個方面。
鄭若驊透露,當前特區政府正緊鑼密鼓地籌備本地立法工作,條例草案明日在立法會首讀,為加快工作進程,目前律政司已專門成立了一個20至30人的團隊,專職負責推進法律修訂工作。
她又提到,希望5月底能夠審議完畢通過。6月就要選民登記相關的事情,9月、12月、3月都有3場的選舉,所以工作都是很緊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