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完善香港選舉制度,當中設有資格審查委員會,負責審查行政長官、立法會及選委會參選人,是否擁護《基本法》及効忠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指出,並非所有參選人都要經國安處審查,是有懷疑才會去做,而特首不會出任資格審查委員會成員。
林鄭月娥接受《有線電視》專訪時表示,要確保有關人士公正、無利益衝突、無政治考慮、不怕被人起底制裁,亦要得到中央信任,加上要向中央及社會問責,只有獲得中央任命的主要官員適合擔任資委會成員。
林鄭月娥又認為退休法官並不合適,因為他們不在機制中,亦不能檢視涉及國安的資料。
至於新增設的選舉委員會召集人制度,林鄭月娥形容是「非常時期、非常手段」,只有遇上罕有及無法處理的情況,才會啟用有關制度,會先由行政長官向中央提交報告,如果中央無其他手段解決,就會啟動召集人制度。
至於立法會地區直選劃分為10區,林鄭月娥稱,交由政制及內地事務局負責,兩星期後會向立法會提交修訂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