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楊明去年8月涉醉駕,撞毀港島馬己仙峽道一段長3米、有80年歷史的砌石牆,被控拒絕提供血液樣本作酒精測試、不小心駕駛及車窗玻璃光度不足3項罪名,早前他否認首項控罪,承認第2、3項控罪。
案件今日在東區法院裁決,裁判官鄧少雄認為楊明當時或未能理解當刻資訊,故裁定楊拒絕提供血液樣本作酒精測試罪名不成立。
至於早前已承認的2罪,楊明須還押等候背景報告,4月14日判刑。
2021年3月24日 時事脈搏
藝人楊明去年8月涉醉駕,撞毀港島馬己仙峽道一段長3米、有80年歷史的砌石牆,被控拒絕提供血液樣本作酒精測試、不小心駕駛及車窗玻璃光度不足3項罪名,早前他否認首項控罪,承認第2、3項控罪。
案件今日在東區法院裁決,裁判官鄧少雄認為楊明當時或未能理解當刻資訊,故裁定楊拒絕提供血液樣本作酒精測試罪名不成立。
至於早前已承認的2罪,楊明須還押等候背景報告,4月14日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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