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長鄭若驊發表網誌,指律政司在2018年及2019年向上訴法庭分別提出6宗及4宗覆核刑罰申請,但去年共提出了17宗申請,除1宗外,其餘都是與反修例引發的示威及暴力罪行有關,律政司在已審結的15宗案件均獲判得直。
鄭若驊指上訴法庭在多宗案件重申了黃之鋒案所釐清的判刑原則,包括懲罰和阻嚇的重要性、指引適用於非暴力的非法集結、壯膽效應,以及年輕或個人背景的比重將會極其有限甚至微不足道。
鄭若驊強調,律政司的檢控人員在刑事司法制度中肩負重大的責任,須確保時刻以同等的尺度、不偏不倚地秉行公義,繼續以專業精神履行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