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11月11日,網民發起「黎明行動」,多區發生衝突。兩名18歲男學生否認當日在彌敦道及登打士街一帶參與非法集結及攜有鐳射筆受審,今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裁定罪名不成立,當庭釋放。
裁判官鄭念慈指出,未有實質證據證明二人參與非法集結,他們有機會在警方驅散時跟隨人群四散,故裁定二人非法集結集罪脫。
鄭官又指出,因未能肯定次被告持有鐳射筆有傷人意圖,故亦裁定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名不成立。
2021年3月19日 時事脈搏
前年11月11日,網民發起「黎明行動」,多區發生衝突。兩名18歲男學生否認當日在彌敦道及登打士街一帶參與非法集結及攜有鐳射筆受審,今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裁定罪名不成立,當庭釋放。
裁判官鄭念慈指出,未有實質證據證明二人參與非法集結,他們有機會在警方驅散時跟隨人群四散,故裁定二人非法集結集罪脫。
鄭官又指出,因未能肯定次被告持有鐳射筆有傷人意圖,故亦裁定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名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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