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周五(12日)回應歐盟委員會及歐盟外交與安全政策高級代表有關香港的報告,表示強烈反對報告內的言論。
政府稱,絕不認同報告中對《香港國安法》的偏頗和無理的政治抹黑,又指國安屬於中央事權,每個國家都有權利和義務維護其國安,國安立法都是由中央政府而非地方政府所進行。制定具有域外效力的國安法律亦完全符合國際慣例,歐盟對《香港國安法》的攻擊明顯是雙重標準。
報告指《香港國安法》對市民行使其權利和自由產生寒蟬效應。港府回應說,有關說法完全是錯誤與偏頗,《香港國安法》明確規定,特區應當依法保護居民根據《基本法》及多個國際公約適用的、享有的權利和自由。
政府強調,奉公守法的人士不會誤墮法網,但無人可凌駕於法律之上,不應讓政治凌駕法律,警方作出的拘捕是基於證據和嚴格按照法律進行,警方有法定職責維持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
政府亦就「一國兩制」、押後立法會換屆選舉、司法獨立、個別的檢控決定方面,對歐盟的報告言論作出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