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名民主派人士被控國安法下「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法庭連續第三日處理各被告提堂及保釋申請,尚餘8人在今天由律師代表申述保釋理據。
中午12時40分開庭,總裁判官蘇惠德先處理傳媒報道保釋程序的限制。辯方其中一名代表大律師馬維騉指出,基於社會公正,及讓巿民認識與訟雙方對於《港區國安法》條文的立場,認為法官應行使酌情權,剔除《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9P條對於傳媒報道的限制,並施加適當條件。
控方副刑事檢控專員楊美琪對傳媒有關申請表示極大憂慮,質疑法庭如容許「天馬行空」的放寬限制申請,或對各被告日後審訊造成不公,亦會妨礙警方就此案正在進行的調查。她引述唐英傑案及黎智英案保釋申請中,法庭亦沒有就第9P條放寬限制。
蘇官回應稱,高院彭寶琴法官在黎智英案的裁決理由指出,就傳媒報道限制除考慮公眾利益外,亦要顧及被告利益和審訊公正。他遂於下午1時15分休庭放飯,下午2時半再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