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前法律學系副教授戴耀廷等9人,去年4月被裁定在2014年佔領運動中,串謀作出公眾妨擾及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等罪罪名成立,被判緩刑至監禁16個月不等,各被告提出上訴,上訴庭今日開庭。
因民主派初選案被還押的戴耀廷,昨日就民主派初選案出庭至凌晨近3時休庭,早上約9時離開荔枝角收押所到高等法院上訴庭出席聆訊,將缺席初選案上午的保釋申請程序。
戴耀廷由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代表,陳詞時指佔領運動是以最和平方式表達公民抗命,希望法庭考慮2014年時香港情況與現時有很大區別,當時的示威活動是以和平方式進行,並沒有堵路破壞設施等事件。
佔中案中戴耀廷及陳健民被判監禁16個月,邵家臻與黃浩銘被判監8個月,朱耀明、陳淑莊、張秀賢、鍾耀華及李永達5人被判緩刑或社會服務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