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名涉去年民主派初選人士被警方以「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落案起訴,香港民意研究所副行政總裁鍾劍華表示,初選作為民主派內部協調機制,只是「君子協定」,並無任何法律效力,亦無嚴格的制約效果,參加者選完可以不遵守,如果這樣都算是顛覆國家政權,就正好反映《港區國安法》在今時今日的香港是打壓異見的手段。
鍾劍華在一個電台節目指出,香港社會出現長遠的倒退,手執權柄和支持政府的人責無旁貸、罪無可恕,並對被捕人和香港社會感到難過。
鍾劍華認為,警方並非對所有參加初選者提出起訴,反映政府引用《港區國安法》的隨意性,形容政府動機及用心可諸。
他又稱,如果北京或掌權者賦予「愛國者」標籤才可參選,而選舉主任更大膽運用「DQ手段」,會令香港的選舉性質完全改變,根本談不上是真正的選舉,擔心會令港人參與的動機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