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名青年分別涉及2宗反修例案件,今日均被法庭裁定罪名不成立,當庭釋放。
在2019年10月27日的反修例示威中,一名20歲青年被指向警員揮舞鐵筆,之後搜出一把鉗,被控企圖襲警及管有工具適合作非法用途使用,今日在九龍城法院被裁定2項罪名不成立,當庭釋放。
裁判官張天雁表示,從呈堂新聞直播片段看不到被告揮動鐵筆經過,警方亦未就控罪向被告宣布拘捕及施行警誡,遂裁定被告2罪均不成立。
另一宗涉及去年3月21日為元朗「721事件」8個月,一名男生被指攬着男警胸口阻礙追截2女子,男生否認阻差辦公罪,今日在屯門法院被裁定罪名不成立。
裁判官梁雅忻指單靠被阻警員的證供,未能肯定出手攬人的是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