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務處處長鄧炳強出席電台節目時表示,去年1月至9月有1852名因為干犯刑事罪行被捕的18歲以下人士,當中150人接受了警司警誡,與以往相若,主要涉及盜竊及打架,涉及反修例的有19人。
鄧炳強指出,要接受警司警誡,首先要承認事實及有悔意,但在反修例事件被捕的青少年,很少人會說話或承認事實,可能與網上一些說法有關,教他們被捕後不要說話,只要大聲說出自己名字就會有律師前來協助,因此無法使用警司警誡。
鄧炳強日前曾說,沒有證據顯示反修例案件被捕人牽涉毒品問題,但形容示威現場氣氛亢奮程度,與吸食毒品後相似。這番說話被指不負責任,對此,鄧炳強回應稱,有關說話是事實陳述,被捕的反修例人士中,只有非常小的數目被搜出毒品。
他又指,警方談判組人員會向被捕人士特別是年輕人了解犯案原因。被捕人犯案時覺得身邊每個人都如此,會狂叫及擲雜物,心理狀態非常亢奮,當被捕後思考發生何事就回復正常,這不只是透過觀察所得,心理專家透過傾談後,亦發現有這種情況出現,不過指暫時無證據顯示,他們參與反修例事件是與毒品有關。被問到是否要與毒品扯上關係,鄧炳強表示,他所指的是亢奮程度。
鄧炳強表示,社會以至校園的氣氛都有改變,現時很多校園欺凌案件都涉及群毆,情況令人非常擔憂,反映年輕人整體守法意識薄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