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間零售商及其董事或負責人因供應不安全外科口罩,違反《消費品安全條例》,今日分別在東區裁判法院和粉嶺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被判罰款2000元至1.2萬元。
海關自去年1月巡查全港防疫產品,並試購涉案共6款外科口罩,證實含菌超標,涉及3間藥房、1間雜貨鋪、1間日用品店和1個水果攤檔等。
2021年2月3日 時事脈搏
6間零售商及其董事或負責人因供應不安全外科口罩,違反《消費品安全條例》,今日分別在東區裁判法院和粉嶺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被判罰款2000元至1.2萬元。
海關自去年1月巡查全港防疫產品,並試購涉案共6款外科口罩,證實含菌超標,涉及3間藥房、1間雜貨鋪、1間日用品店和1個水果攤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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