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電台在去年播出的電視節目《頭條新聞》其中三集,經通訊事務局審議後,認為投訴成立,違反《電視節目守則》,並向港台發出強烈勸喻,敦促港台嚴格遵守《電視節目守則》中的相關條文。
香港電台顧問委員會主席林大輝認為,審議的結果是十分合理,對香港電台屢次違反廣播機構節目守則感到遺憾和失望,促請港台管理層必須優化現時的監管機制,加強監管確保節目制作的編輯過程和內容能符合《香港電台約章》和《電視節目守則》。
他指出,香港電台作為公共廣播機構,必須履行公共目的和使命,所有節目制作必須符合《香港電台約章》,而製作人員亦必須履行編輯責任,遵守《香港電台製作人員守則》。
為避免事件歷史重演,林大輝認為,港台管理層要為員工加強培訓,灌輸恪守《香港電台約章》和《電視節目守則》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