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黨主席、行會成員葉劉淑儀表示,《基本法》令港人享有前所未有的人權保障,同時落實「港人治港」原則,讓港人有機會參與管治。但當「國家畀我哋自由」,卻被少數人騎劫、扭曲,部分議員利用《議事規則》灰色地帶「拉布」,大力反對不少與國家相關的議案,批評部分人挑起恐懼,陷社會於混亂。
建制派何君堯提到,本港須改變司法文化,稱終審法院長期只有4名常任法官,變相要委任海外法官為非常任法官,但《基本法》無列明有關安排,質疑《香港終審法院條例》違憲,有關缺陷影響國家安全。他又指出,港府委任的非常任法官一般來自英、澳等「五眼聯盟」國家,問到當局為何不委任新加坡法官。
對於司法機構早前稱暫不考慮設立量刑委員會,民建聯葛珮帆提到,即使上訴庭推翻了原判,亦難以改變過去輕判案件所釋出的訊息,不單止欠缺阻嚇力,亦令社會質疑司法制度有問題,動搖法治根基,「其他地方有量刑委員會,點解要即刻落閘?」,又問到為何當局不進行司法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