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就韓籍慰安婦對日本政府索賠訴訟進行一審宣判,判處日本政府向慰安婦受害者每人賠償1億韓圜(約71萬港元)。
首爾法院表示,綜合多種證據資料和法庭辯論,認定日本政府有非法行為,原告遭受了難以想像的身心創傷卻未能得到應有賠償,因此認為原告要求的精神損失賠償金額合理,支持原告訴求。
日本外務省對裁決表達強烈不滿,認為判決在國際法上和常識上都是毫不合理。
2013年8月,12名韓籍慰安婦受害者以日本政府在殖民統治南韓時期誘騙或強迫她們充當慰安婦為由,向南韓法院提出民事調解申請,要求日方向受害者每人支付1億韓圜的精神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