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名涉及刑事案的港人,部分被內地起訴偷渡罪名的案件,12港人家屬發聲明稱,當中7人家屬今日突然收到由中國當局指派的律師通知,指其中10人將於下周一(28日),以視像方式於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法院受審。另外2名於被捕時未滿18歲的港人,則會由檢察院聽證會處理,日期未知。
聲明稱,12港人中,10人須面對審訊,但目前僅7人的家屬收到開庭通知。鹽田法院回覆傳媒查詢時明言,12港人案件屬於秘密案件,將不允許公眾人士、記者等人旁聽,僅着家屬自行聯絡負責審訊的法官詢問能否旁聽。而在鹽田法院公佈的庭審直播時間表,亦未有列出10位港人的審訊。
對於中國當局將秘密審訊12港人,家屬予以強烈譴責,認為此做法完全漠視基本人權價值,亦違背中國對外宣傳之「陽光司法」原則。
家屬向中國當局要求,全程網絡視像直播庭審;向家屬及全港公眾公開12港人案件審訊詳情;公開庭審,讓家屬代表、家屬委託律師、香港及國際媒體、各國外交使節人員能到場旁聽;要求當局在審訊後對外公布判決書;及承諾若12港人最終被判監禁,家屬可盡快探望。另要求香港政府派員旁聽案件,確保12港人作為香港公民的權利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