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今早召開第一次全體會,反食品浪費法草案首次提請會議審議,共有32條,規定涉及反食品浪費的原則、要求、政府部門職責等。
草案明確禁止製作、發布、傳播宣揚暴飲暴食等浪費食品的節目或音視頻。違反規定會被責令整改及給予警告,拒不改正或情節嚴重,可被罰款1萬至10萬元(人民幣‧下同)。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許安標表示,草案規定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反食品浪費工作的領導;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每年向社會公布相關工作情況;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應當加強公務接待、會議、培訓等公務活動用餐規範,加強管理。公務活動用餐應當推行標準化飲食,科學合理安排用餐數量和形式。
草案亦要求餐飲服務提供者主動提醒消費者不浪費食品,在醒目位置張貼或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或由服務人員提示說明,引導適量點餐,不得誘導誤導消費者超量點餐,要合理確定餐食的數量、分量,提供小份餐等不同規格的選擇;業界可以對明顯浪費者收取處理廚餘垃圾的相應費用。
此外,草案還要求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等建立捐贈需求對接機制,引導食品生產經營者向有關社會組織、福利機構、救助機構捐贈尚在保質期內可安全食用的未售出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