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名港人涉偷渡到台灣期間遭內地海警截獲,被當局扣押在深圳鹽田看守所逾百日。有家屬指,接獲官派律師來電,對方拒絕透露姓名及證明律師資格,但要求家屬代被捕人承認在本港的控罪。
其中一名被扣押人士李子賢的父親指,近日收到兒子第二封親筆信,要求家人在港找律師,代替承認在港所犯的罪行,但兒子在港時曾表明不會認罪,而且兩地司法制度不同,認為兒子的要求有疑點,懷疑可能在非自願下作出要求。他又說,自稱代表李子賢的官派律師曾與他聯絡,提出同樣要求,但對方拒絕透露姓名及律師證明。
另一名被扣押者鄧棨然的家人表示,在10月至11月期間,收到中國銀行的書面通知,因商業行政決定中止鄧棨然的戶口,但無法進一步了解原因和取回存款。
荃灣區議員岑敖暉稱,從家屬了解到,12名港人被扣留期間多次被問及在港發生的事,但與偷渡罪行無關,擔心有人受到嚴刑迫供,在內地承認在港的罪行,即使在內地服刑完畢,回港亦無法獲得公平審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