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政府明年1月起實施外傭就業服務費用的新規例,勞工及福利局局羅致光表示,勞工處已於今年9月與印尼駐港總領事館代表會面,據總領事館表示,新規定的主要轉變在於目前由外傭負擔的3項費用,即其出國護照、無犯罪紀錄證明書,以及印尼社會保障保險供款,將改由僱主承擔,總額約每名傭工500至800元。
至於目前由外傭負擔的技能培訓費用及技能證明書費用,由印尼地方政府承擔,當地政府現正就新規例的其他收費項目及實施細節制定安排,並適時公布。
對於香港外傭僱主關注新規例下,特別是技能培訓費用,會否最終轉嫁到僱主身上,羅致光說,勞工處已就此向總領事館反映,將繼續與總領事館保持聯繫,跟進新規例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