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在網誌上表示,《基本法》在香港成功落實多年,但仍然有人不完全理解《憲法》和《基本法》,或是誤以為《憲法》在香港不適用,甚至忘記「一國兩制」的前提就是「一國」,也有些人故意對《基本法》作出選擇性的解讀,最終引起很多誤解。
鄭若驊指出,《基本法》只有兩個目的,就是序言中的維護國家的統一和領土完整,以及保持香港的繁榮和穩定。她引述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張勇在上星期《基本法》論壇上重申,中國是單一制國家,權力來自中央,特區的一切權力也是中央授予,這是正確理解「一國兩制」的運作。
她又引述前基本法委員會主任喬曉陽指出,香港的政治體制是行政長官制的概念,提到《基本法》內有很多條文都是支持行政主導。
鄭若驊強調,有「一國」作為基礎,「兩制」在「一國兩制」運作下為香港帶來莫大的裨益,當中CEPA實現互惠互利、優勢互補的效用,為法律界開啟新機遇,司法互助和保全安排更有助提升香港的國際仲裁服務,鞏固香港爭議解決中心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