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昨日裁定,警員無展示編號違反《香港人權法案》,又指監警制度未能有效獨立調查對警方的投訴。
記協主席楊健興在電台節目表示,最初難以估計勝算,對今次裁決感到意外和高興,形容當局過去打輸的官司「10宗有8宗都會上訴」,事件不會就此完結,預期政府會提出上訴,希望政府在上訴期間先回應法庭裁決。
楊健興認為裁決客觀,釐清了一些基本常識,因市民要投訴警方,首要知道涉事警員資料,若沒有警員編號意味第一步都做不到,相信展示編號會令警員節制自己的行為,又希望政府正視監警會無調查權的問題。
楊健興接受另一個電台節目,以早前旺角有一名12歲女童被推跌為例,指由於未能辨別警員身分,在現行機制下亦無法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