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11日「大三罷」期間,一名應屆中學文憑試男考生被指在將軍澳腳踢警長,原被判接受感化12個月,律政司不滿刑罰過輕申請覆核,上訴庭改判囚30日,今早頒下改判理由。
法官指被告行為很可能會令其他人傚法,造成更大規模的暴力衝突,罪責比一般襲警案高。
上訴庭又認為原審裁判官原則犯錯,判罰明顯過輕,即使考慮被告的個人處境、家庭狀況和感化主任的建議,即時監禁還是唯一可取的刑罰。
2020年11月9日 時事脈搏
去年11月11日「大三罷」期間,一名應屆中學文憑試男考生被指在將軍澳腳踢警長,原被判接受感化12個月,律政司不滿刑罰過輕申請覆核,上訴庭改判囚30日,今早頒下改判理由。
法官指被告行為很可能會令其他人傚法,造成更大規模的暴力衝突,罪責比一般襲警案高。
上訴庭又認為原審裁判官原則犯錯,判罰明顯過輕,即使考慮被告的個人處境、家庭狀況和感化主任的建議,即時監禁還是唯一可取的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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