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8月5日有網民發起「三罷」於各區堵路,一名53歲男商人涉嫌駕駛私家車阻塞九龍城交滙處約10分鐘,今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罪成,判監6星期。
被告自辯稱被人撞毁座駕須停車報警,惟裁判官鄭念慈指除被告自辯時聲稱外,無其他證供顯示被告的車輛被撞,而被告在等候警員期間停車及慢駛均不合常理。
裁判官又指出,案發地點是地區交通樞紐,堵路行為影響公眾秩序,令他人無法準時上班,並以車輛被撞及致電999作為煙幕,令案情更嚴重,故判囚6星期。
2020年10月9日 時事脈搏
去年8月5日有網民發起「三罷」於各區堵路,一名53歲男商人涉嫌駕駛私家車阻塞九龍城交滙處約10分鐘,今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罪成,判監6星期。
被告自辯稱被人撞毁座駕須停車報警,惟裁判官鄭念慈指除被告自辯時聲稱外,無其他證供顯示被告的車輛被撞,而被告在等候警員期間停車及慢駛均不合常理。
裁判官又指出,案發地點是地區交通樞紐,堵路行為影響公眾秩序,令他人無法準時上班,並以車輛被撞及致電999作為煙幕,令案情更嚴重,故判囚6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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