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秘書處早前去信政府,查詢議員約滿酬金及工作開支償還款額安排。行管會今午召開閉門會議商討政府的意見,行管會主席梁君彥會後引述當局的回覆,表示第六屆的延任是無先例,目的是填補因疫情而延後換屆選舉所產生的空隙,議員因履行職務,按現行安排獲發還開支並非不合情理,當局亦指出,在符合相關指引及原則的情況下,不反對行管會以靈活的方式處理第六屆立法會議員的酬津安排。
梁君彥指,行管會參考有關意見後,決定不論議員是否在9月30日後繼續擔任議員,都可獲發2016年10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的4年約滿酬金,如果議員完成之後的餘下任期,亦可以發放另一筆約滿酬金,即是由2020年10月至第六屆立法會延任期結束。梁續指,若果議員決定不延任,只要在9月30日之前通知秘書處,便可按現行指引申請結束辦事處的開支。
被問到若果議員選擇不延任但卻不主動請辭,立法會如何處理,梁君彥重申如議員決定不延任,需要在9月30日之前通知秘書處,再申請結束議員辦事處的開支,否則便會按照中途辭職的方式處理,不能獲發有關開支。
梁君彥又說,現時沒有任何議員通知秘書處決定不延任,最終選擇不延任的議員需要以書面方式通知。梁形容,決定向做滿4年的議員發放約滿酬金是基於法、理、情的安排,他希望全體議員都可留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