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向包括香港記者協會的4個傳媒協會主席發信,聲稱發現有自稱「記者」的人士參與破壞公眾的違法活動。記協在社交平台公開警方信件內容,及轉發涉事組織「馬聞」的澄清聲明,表示供各界自行判斷。
警方於信件表示,一名持有《馬聞》記者證的17歲男子,先後於8月30日在旺角朗豪坊商場內集結,及於31日晚上,在西洋菜南街參與堵路,涉嫌違反公眾地方行為不檢罪被捕。警方指,有自稱記者的人參與破壞公眾的違法活動,以記者證掩飾身分,令警方難以識別破壞社會安寧的人,增加執法困難。
《馬聞》在社交平台發文,指曾於6月向有關人士發出一張臨時記者證,雙方協議證件只屬一次性,及只可用於採訪馬鞍山區內事務,有關人士於8月30及31日在馬鞍山區外所進行的活動,並不屬於《馬聞》授權的採訪職務。
《馬聞》又說,根據警方描述,有關人士當時未有自稱為《馬聞》記者及進行採訪工作,相信是由《馬聞》發出的「臨時記者證」亦是從背囊搜獲,未能理解警方為何聲稱有自稱記者人士作出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