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表示,贊成所謂香港沒有三權分立的講法。譚耀宗說,「三權分立」這個名詞並不準確,容易令人產生誤解,有人理解「分立」是三權鼎立。他認為,香港的制度有行政、立法和司法,各自有職能職責,各司其職,有互相制衡,亦有互相配合。中央官員一直都是這樣表述,他認為大家不需要再爭拗有沒有「三權分立」,應按照《基本法》作出正確理解。
譚耀宗又說,特首代表香港特區,同時是行政機關的首長,雖然在《基本法》中沒有寫明香港是「行政主導」,但實際上在權力分配上,行政長官和行政機關在權力上份量比較重,因此有主導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