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落案起訴大新銀行一名前財務策劃經理,涉嫌欺騙一名顧客在開立銀行戶口前要先購買一份保單,並向該銀行訛稱這顧客是由另一名經理轉介,將於周五在粉嶺裁判法院應訊。
案情指出,被告涉嫌於去年1月19日向顧客訛稱購買該保險公司的保單,是於大新銀行開立公司戶口的先決條件,並意圖詐騙而誘使該顧客購買該保單,導致他獲得利益或該顧客蒙受不利。該銀行據報就有關保單向被告發放佣金共逾6500元。
被告亦涉嫌在保單的申請書上訛稱,一名客戶經理是該申請書的推薦職員,明知意圖用以誤導大新銀行,假如該客戶經理沒有辭職,大新銀行會就其「推薦」該顧客批出佣金逾9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