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第六屆立法會9月底後延任不少於1年。立法會前主席曾鈺成受訪時表示,人大決定非常清晰和具一致性,合乎中國憲法精神。
曾鈺成接受《香港01》專訪時提到,將第六屆任期「四變五」的確是與《基本法》69條有不符合之處,但由於不違反中央對港的基本方針政策,故此乃唯一可行的方法。
曾鈺成解釋,不論是成立「看守議會」或引用《立法會條例》11條召開緊急會議,在法理上也是不可行,而看守議會的概念更違反《基本法》68條有關立法機關由選舉產生,以及159條有關中央對港的基本方針政策的規定。
他又認為,人大常委會容許原班人馬留任,完全合乎因疫情而押後選舉的出發點,又指這4名被選舉主任DQ的現任議員,根本與疫情因素無關,反映人大作出決定時不會考慮疫情以外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