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決定押後立法會換屆選舉至明年舉行,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在電台節目表示,本港無法自行處理立法機關空缺的問題,亦不能立例令立法會任期變成5年,凌駕《基本法》的規定,因此需要中央協助解決,
她個人認為,可參考立法會條例第11條的精神,如果未來1年需要召開立法會會議,可以邀請現屆議員出席,視他們為這1年真空期的議員,但最後仍需由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
林鄭月娥提到,雖有現任議員爭取連任而未獲成功提名,但這屬於選舉主任的決定;如果他們出席未來1年立法會會議,身份是現任議員,這個身份不可隨意奪走。
她又指,民主派議員已經杯葛了一段時間,不希望有關情況再出現,官員及議員應以市民利益為依歸,而非因政治立場而採取激進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