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表示,昨日被裁定提名無效的12名參選人,明年仍有機會再次報名參加立法會選舉,屆時由選舉主任再作檢視,決定提名是否有效。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指出,選舉主任獨立地審視參選人資格,與政府押後選舉的工作分開,並重申避免人群聚集,才是作為特首負責任的行為。
林鄭月娥認為,引用《緊急法》押後立法會選舉,較使用立法會條例等現有法例更穩妥,並稱上訴庭早前已確定《緊急法》合憲,賦予特首在緊急情況下,快速靈活及足夠地回應。
被問及會否擔心遭司法覆核,她回應稱,政府的不同決定均有機會被司法覆核,相信人大常委會稍後就押後選舉作出決定時,將提供更多基礎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