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11日「黎明行動」演變成多區衝突,一名前中大醫科生被指於銅鑼灣藏有𠝹刀、酒精及半合成汽油彈等,承認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今日在東區法院被判囚13個月。
辯方早前求情指,現年25歲的被告殷嘉齊是家中獨子,於皇仁書院畢業,本於中文大學就讀醫科,但其後因抑鬱症而轉讀翻譯,及後更要輟學,案發前靠教琴及補習維生,還押8個多月期間有深切反省及後悔,希望法庭能夠輕判。
裁判官鄭紀航判刑時指,涉案物品可於短時間內合成為汽油彈,被告亦藏有打火機,罪行極為嚴重,法庭須判處阻嚇性刑罰,決定以18個月為量刑起點,認罪扣減及考慮求情等後,最終判處被告入獄1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