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歡迎立法會今日通過《2019年稅務(修訂)(與保險有關的業務的利得稅寬減)條例草案》。
新條例旨在修訂《税務條例》(第112章),以為直接保險人的所有一般再保險業務、直接保險人的特定一般保險業務,以及特定的保險經紀業務,提供50%利得稅寬減(即稅率為8.25%)。
許正宇指出,新條例將促進香港海事及承保專項保險業務的發展,並促進高增值海運服務的發展。新條例亦會協助保險業界把握新機遇,包括「一帶一路」倡議帶來的商機。
政府會與保險業監管局籌備下一步準備工作,包括制定執行細節及草擬附屬法例,目標是在今年底或明年初實施上述稅務寬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