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男子涉嫌破壞屯門青松輕鐵站1部八達通機,早前被裁定1項刑毀罪成,兩人在屯門裁判法院分別被判囚4星期。
案發於去年9月8日深夜,裁判官水佳麗判刑時批評首被告22歲吳兆軒及第二被告24歲霍啟峰的悔意來得太遲,受審前仍心存僥倖希望脫罪,法庭有理由相信如非及早被發現,兩人將會破壞月台上所有設施,因此拒絕判處社會服務令,但考慮到兩人已賠償,作出有關判刑。
水佳麗又指出,兩人是串謀,而且有計劃行事,其中霍啟峰更帶備硬物及衣物替換。水佳麗引述感化報告稱,兩人受網絡煽動,不假思索去犯案,其中吳兆軒無法回答感化官有關「港鐵究竟做錯啲乜?」的提問,批評兩人不但破壞港鐵設施,亦對市民造成不便,幸好犯案期間有廣播制止,否則他們破壞更多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