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局行政總監韋志成在網誌表示,市建局正推進位於九龍城區的兩個公務員建屋合作社樓宇重建試點項目,而重建公務員合作社,預計可由600多個單位增至約3000個單位,當中包括約1000個公營房屋單位。
他續稱,市建局會協助業主處理補地價的程序,簡化補價的審批流程。市建局日後出價時,會同一時間向業主分別提供收購價及政府補地價金額,若業主接受市建局的出價,市建局會直接替業主向政府支付補地價,不用業主先行墊支,認為新安排有助業主處理現金周轉問題。
在補地價方面,他亦留意到部分住戶對補地價的計算方法,存在誤解,例如以為需動用市建局整筆收購價當中的三分之二,用作支付補地價,因而擔心餘下的三分之一金額,不足以購買合適的重置居所。
其實,根據政府的補地價安排,業主要為撤銷合作社樓宇轉讓限制而須繳付尚欠政府的三分之二土地補價,而不是「收購價」的三分之二。按初步評估,自住業主在扣除土地補價後收到的補償,足夠用作購買由房協發展的資助出售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