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在網站發表文章稱,中國涉港國家安全立法符合法律法理、情勢需要、人民期待及國際慣例,但個別外國政客妄加評論、橫加指責。文中提出外界6個代表性的謬論,並進行逐一反駁。
文章指出,謬論1是,中國推進涉港國家安全立法沒有法理依據,是把法律強加於香港。文章反駁說,事實上維護國家安全歷來是各國中央事權。中國中央政府對維護國家安全負有最大和最終的責任。世界上任何國家,無論實行單一制還是聯邦制,國家安全立法都屬於國家立法權力。全國人大是中國最高權力機關。
謬論2是中國此時推進涉港國安立法毫無必要。外交部反駁稱,一段時間以來,香港特區危害國家安全的各種活動愈演愈烈,特別是去年香港發生反修例風波以來,港獨和激進分離勢力活動日益猖獗,暴力恐怖活動不斷升級,同時外部干預勢力和台獨勢力加大干預香港事務,嚴重挑戰「一國兩制」原則底線,從國家層面建立健全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是形勢所迫,刻不容緩。
謬論3是涉港國安立法將破壞「一國兩制」。外交部反駁稱,恰恰相反,有關立法將保障「一國兩制」行穩致遠。全國人大有關決定,開宗明義闡明國家堅定不移並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針。
謬論4是涉港國安立法違反《中英聯合聲明》,違反中方國際義務。外交部反駁稱,中國政府治理香港的法律依據是中國憲法和香港《基本法》,與《中英聯合聲明》無關。隨着1997年香港回歸中國,《中英聯合聲明》中所規定的與英方有關的條款已全部履行完畢。
謬論5是涉港國安立法將影響香港居民的權利和自由。外交部反駁指出,有關立法不僅不會影響香港居民依法所享有的各項權利和自由,而且會使香港廣大居民的合法權利和自由在安全環境下得到更好行使。
謬論6是涉港國安立法將影響香港營商環境和國際金融中心地位。外交部反駁說,有關立法將使香港有更加完備的法律體系、更加穩定的社會秩序、更加良好的法治和營商環境,將更有利於維護香港的金融、貿易和航運中心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