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在立法會大會上表示,警務處處長已訓斥共22宗個案的警務人員,涉及不當使用武力、語言及作出不當行為等,並就4宗展開紀律覆檢,當中19宗個案,投訴警察課亦已接獲投訴。
李家超表示,訓斥屬行政措施,是懲處機制的起點,有助即時介入並加以糾正警員行為,如調查發現需要進一步行動,會進行紀律及刑事調查程序,重申警隊紀律嚴明,如有警員違反紀律,會按既定機制跟進。
2020年5月20日 時事脈搏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在立法會大會上表示,警務處處長已訓斥共22宗個案的警務人員,涉及不當使用武力、語言及作出不當行為等,並就4宗展開紀律覆檢,當中19宗個案,投訴警察課亦已接獲投訴。
李家超表示,訓斥屬行政措施,是懲處機制的起點,有助即時介入並加以糾正警員行為,如調查發現需要進一步行動,會進行紀律及刑事調查程序,重申警隊紀律嚴明,如有警員違反紀律,會按既定機制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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