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向立法會申請撥款逾54億元,資助海洋公園營運一年及償還約30億元貸款,但上周五舉行財委會會議中,仍未進入表決程序。
自由黨立法會議員鍾國斌在電台節目上表示,海洋公園經營不善,欠下大量債務,質疑為何要納稅人的錢,認為公園應該與銀行商討延長還款期,還息不還本。若政府抽起用作還債的30億元,並訂立清晰的運作計劃,則可以再商討。
實政圓桌立法會議員田北辰指出,無理由要用納稅人的錢,資助海洋公園還債,建議先向公園撥款11億元,以支持公園未來半年的開支,但不能用作還債。政府亦要交代公園的未來計劃,若方案屆時不獲支持,就再注資6億元,用作遣散員工及動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