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防疫抗疫基金下的保就業計劃,將於本月25日起接受申請。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表示,僱主申請計劃後,6至8月每月受薪人數不能少於3月的僱員人數,因此即使僱員在3月時不受薪,6至8月亦要支薪。
假如僱主未用完所有資助,羅致光指僱主需要歸還政府,而受聘人數減少的話將有罰則,減少聘請人數比例愈高,罰則會愈高;假如比例相同,但受影響人數有分別,例如大公司與小公司解僱同樣比例員工,大公司的罰則就會較高。
羅致光又表示,僱主在網上填表授權強積金受托人代為提交強積金供款資料處理,為免出現爭拗或僱主「做手腳」,受托人相關資料已在上星期「定影」,補交資料不會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