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派就立法會內務委員會的主席選舉爭拗,尋求資深大律師戴啟思及名譽資深大律師陳文敏的法律意見,經審視《議事規則》及歷史背景後,認為立法會內會原主席一旦成為主席候選人,無權決定選舉主席以外的程序。
民主派會議召集人陳淑莊表示,相關意見與立法會法律顧問的看法大致相同,若李慧琼作為主席候選人卻有權繼續主持會議,會有嚴重的利益衝突,恐怕一旦開壞先例,有關做法就能夠延伸至其他委員會,令《議事規則》崩壞。
內會在明日上午及下午舉行兩場會議,分別由郭榮鏗及李慧琼主持。郭榮鏗表示同意有關法律意見,但會聽取其他議員意見後,才決定下一步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