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辦和香港中聯辦早前譴責郭榮鏗等反對派議員濫用權力,其行為偏離誓言並涉公職人員行為失當,郭榮鏗辯稱他按照立法會議事規則主持會議。
港澳辦新聞發言人表示,立法會議員就任時,須宣誓定當擁護《基本法》,盡忠職守,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服務,強調相關宣誓具有法律約束力,須真誠信奉並嚴格遵守,如立法會議員違反誓言,就必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港澳辦又批評郭榮鏗及其他反對派議員故意拖延內會主席選舉,令一些與民生息息相關的法案未能得到及時通過,又公然宣稱為阻止國歌法等法案的通過,質疑他是否真認同「一國」原則、真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
港澳辦認為,郭榮鏗種種行為蓄意違背誓言、涉嫌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可謂事實清楚,鐵證如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