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駐港公署發言人批駁美國政客為香港反中亂港分子開脫罪責是助紂為虐、褻瀆法治。
發言人表示,香港警方對涉嫌「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的疑犯採取行動是依法執法,維護香港法治,特區政府行使《基本法》授予的權力,合理合法,任何外國無權干預。
發言人指出,美國政客無視事實,歪曲《中英聯合聲明》,拿所謂「透明度、法治和高度自治」作幌子,再次暴露了他們與反中亂港分子沆瀣一氣、狼狽為奸的醜惡行徑,必將遭到國際社會的共同譴責。
發言人強調,香港是法治社會,有法必依、違法必究,任何人都不能淩駕於法律之上,敦促美國政客遵守國際關係基本準則,立即停止干預香港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