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疫情,政府上周五勒令酒吧業關閉14日,惟一間位於尖沙咀無牌酒吧期間疑照常營業,警方本周二(7日)拘捕包括負責人及侍應在內3男1女,各人今被解往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獲准保釋至7月3日再訊,是首宗有人涉違「禁酒吧令」而被落案起訴。
4名被告為酒吧經理邱樂民(30歲)、3名侍應分別是林蔡峯(24歲)、李彦康(26歲)和江頌言(20歲),各准以現金1萬元保釋,期間不准離港、每周到警署報到及禁足案發的酒吧。
根據法例,違反新例的相關處所管理人,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元和監禁6個月。
2020年4月9日 時事脈搏
因應疫情,政府上周五勒令酒吧業關閉14日,惟一間位於尖沙咀無牌酒吧期間疑照常營業,警方本周二(7日)拘捕包括負責人及侍應在內3男1女,各人今被解往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獲准保釋至7月3日再訊,是首宗有人涉違「禁酒吧令」而被落案起訴。
4名被告為酒吧經理邱樂民(30歲)、3名侍應分別是林蔡峯(24歲)、李彦康(26歲)和江頌言(20歲),各准以現金1萬元保釋,期間不准離港、每周到警署報到及禁足案發的酒吧。
根據法例,違反新例的相關處所管理人,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元和監禁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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