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刊憲,規管餐飲業務以及禁止多於4人在公眾聚集的措施,會延長14日,有效期至本月23日,並指示美容院及按摩院星期五零時起關閉,遊戲機中心、健身中心及卡拉OK等處所亦要繼續停業,直至本月23日。
食物及衞生局表示,本港新型冠狀病毒個案在2星期內大幅增加387宗,當中不少屬沒有外遊記錄的本地感染個案,因此決定延長有關措施。
發言人又提醒餐飲業務負責人,以及受規例限制處所的管理人,違反規定者即屬干犯刑事罪行,最高可被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任何人參加、組織,或擁有、控制或營運須禁止聚集的地方,及明知而容許進行該聚集,均屬犯罪,最高可被罰款2.5萬元及監禁6個月。至於參加受禁群組聚集的人,可藉繳付定額罰款2千元,解除因該罪行而須負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