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凌晨在多區採取行動,拘捕17人,涉嫌與多宗爆炸品案有關。
警方表示,周六晚持法庭手令,在全港22個地點拘捕12男5女,年齡介乎21至53歲,涉嫌與過去兩個月明愛醫院男廁爆炸案、深圳灣口岸發現爆炸裝置案,以及東鐵線羅湖月台爆炸品案有關。
警方在大角咀必發道一幢商廈的三個單位內,發現有3個土製炸彈的半製成品,每個炸彈有1.5公斤炸藥,炸彈未連上爆炸裝置。同時警方亦搜出大量可製作炸彈的化學品,包括硝酸鹽混合品、硫酸等。
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高級警司李桂華批評涉案的人罔顧安全,極度不負責任,對大廈安全構成很大威脅。他稱,半製成品是相當不穩定,如果遇熱或火的情況之下,可能會引致爆炸,後果不堪設想。